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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10-01 09:04:25阅读: 次
男子先后7次进入女厕,被发现时面对质问,居然毫无愧色地承认“就是我偷窥的!”面对民警调查,他依然没有半分羞耻之心。直到面对家人的训斥并经过警察讲解法律,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。
5月28日中午12时,昆明市某商场C区21栋市场2楼,32岁王女士在上厕所。女厕所内是一间间隔断的蹲坑,有门,但门下有一道七八厘米高的缝隙。忽然,她不经意间发现一只手出现在缝隙旁,而且那只手手上拿着一部手机。王女士被吓惨了,顿时尖叫起来。随即,她看到那只手连同手机快速缩了回去,之后便听到一阵脚步声消失在女厕所。王女士冲出厕所,惊悚中大叫着喊来同事。
“那坏人肯定跑不远,应该就在男厕所内。”约莫5分钟后,躲在厕所的男子打开门出来,被王女士和同事堵住。王女士愤怒地质问:“是不是你在女厕所偷窥?!”没想到,男子理直气壮地承认了:“就是我偷窥的!”
王女士报警后,西山公安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,从嫌疑人的手机中找到4张的照片和一段15秒左右的视频。男子“爽快”地承认自己用手机先后7次到同一女厕进行偷窥的经过。
违法嫌疑人桂某,男,29岁,昆明寻甸人,在昆明滇池路一食堂当副厨。今年2月,妻子回老家后,他上网看了一些色,有了一些莫名的想法。
一个周末,他与同事到广福路一商场去采购厨具。到3楼上厕所时,趁机尾随一女子进入女厕,趁其不注意,将手机沿厕所下部的隔断缝隙伸进去。因为3楼的女厕是一间一间的,之间隔有挡板和门,门和挡板下方有七八厘米的缝隙。没被发现,更助长了他的气焰。桂某第一次后,回到自己的宿舍,独自一人反复观看,然后将其删除。
于是,要么星期六,要么星期天,他就从滇池路乘坐公交车去到广福路,然后步行至商场。就像上了瘾一样,每次之前,他寻找到合适目标,当女子进入女厕后,他尾随进入,伺机。
桂某被西山公安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调查时,他依然没有半点羞耻之心,同平常一样地交代了偷窥的原因和过程。其交代,他每次后,看了后就删除了,并没有上传到网上,也没有交给别人观看。
5月28日下午2点多,警方通知了他的家人。其姐姐和姐夫两人来到派出所,了解情况后,当即教训了弟弟:“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呢,太龌蹉,太碜人了!丢不丢脸啊!”
面对姐姐、姐夫的训斥,面对民警给他讲解法律,桂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犯大了,恳求民警交多少罚款都行,但不要把他关进拘留所。
最终,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金500元。当日,他被警方送进了拘留所。民警还告诉嫌疑人桂某,等从拘留所出来后,如果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,那么桂某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。
@花非花:干出这种事情,一方面是不知法不懂法,所以无所畏惧;另一方面,就是毫无道德底线,这种人应该回炉重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