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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9-22 12:13:44阅读: 次
龚先生家住南昌县澄碧湖东路住宅小区,家住四楼的他最近一段时间可是烦透了。楼上邻居的卫生间天天漏水,导致他家生活简直一团糟。碰到这样的问题就赶紧处理吧,可他楼上的邻居一个多月都没露面。现在,龚先生一家每天准点准时要做得一件事,就是去清理掉阁楼漏下来的积水,不知道何时是个头?
龚先生:现在一天就是要倒两桶水,而且接两桶水还要两个人在这里,万一一个人在这里,这水都接不了接不成,真的没办法。
龚先生说,这个问题出现在3月初,当时卫生间的阁楼顶上就有水珠冒出,几天之后,变得越来越严重。一个多月过去了,家里一些地方的装修都坏了,卫生间的墙壁内部也积了很多水,用布轻轻一擦,都能印出水渍。
龚先生:你看我拿手轻轻一擦,墙壁上的白色的东西就全部掉下来了,而且这里面全是水,以前装修的橱子也变形了。
龚先生说,以前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况,为此,两家人还闹过矛盾。现在楼上的房屋已经空置了两年多,这次他又联系了那位邻居,对方告诉他,房子已经过户给了一位老太太。之后,龚先生也联系了楼上的新房主。
龚先生:打了电话给五楼,五楼现在就是一直不配合,也不过来,她就直接告诉我直接找社区,社区打电话给她,她也不过来,我都跟她讲了这个事情,你来开门就可以,哪里漏如果费用不高,我帮你出这个钱。
沟通几次之后,对方电话都不接了,这让龚先生一家是真的很无语。就这样,漏水的地方越来越多,漏水的面积也越来越大。
龚先生的妻子 谭女士:真的很大的烦恼,像我们洗个菜,头顶都在滴水,然后的话现在我们做梦都在漏水。
对方一直不露面,而现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,五楼的水通过龚先生家,已经流到了三楼。
三楼业主 李女士:不方便,上厕所都滴水下来,滴在头上每天都要洗头,而且这卫生间的水还是臭的。
记者在现场也多次拨打五楼房主的电话,但一直就是无人听接,前房东也联系不上。
遇上这样的事情确实很无语,那么,楼下的住户们就只能干着急,一点办法都没有吗?4月23日上午,记者陪同龚先生来到了南昌县莲塘镇府前路社区。社区的党支部书记陈笑雪说,这个事情,他们社区和五楼的业主沟通过多次,但对方就是不来解决问题。
南昌县莲塘镇府前路社区 党支部书记 陈笑雪:(前房主)说她们家已经好久没有用水了,而且这个房子已经过户了,她已经管不了这里的事了,我就问她你有没有现在房东的电话,她说没有,后面我们社区就到房管局去查,这个老太太是她的婆子。
据了解,原房主傅女士把房子过户给了婆婆,而现在老太太人在安徽,本是一家人却谁也不管这事。陈笑雪表示,只要对方来开个门,如果发现是自来水管漏水,其实是有办法解决的。
南昌县莲塘镇府前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笑雪:如果是自来水管,我们也咨询了自来水公司,他们整个单元申请一个引表出户,他们水就不会从里头走。
陈笑雪表示,社区还会接着做工作,争取协商解决问题。 能协商解决问题再好不过,可是对方如果还是消极对待,龚先生又能怎么办呢?《民法典》第296条规定:不动产权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。
律师 肖杰:如果说因为楼上邻居的过错没有关水,或者说自己的过错导致的渗水的话,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业主可以自己来维权,也就是说自己把这个东西进行修复,修复的费用要求楼上的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,同时除了修复的费用以外,对我们的一些墙面的损毁,还有木质物品的浸泡,这些损失也可以一并让楼上的业主进行赔偿。
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也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肖杰律师指出,当务之急,龚先生是让五楼的业主尽快开门,如果对方还是不来,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求助。
律师 肖杰:虽然我们的业主在外地,但可以说在物业和公安的见证下,通过急开锁的方式打开房屋的门,各方见证下及时地修复,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漏水的问题。